历史上的“湘西事变”
秦加生
写在前面的话:对于“湘西事变”,我早就有个想法:了解其始末,探究其经过。作为一个湘西人,了解自己家乡的历史,应该是其本分。想当年,六七岁时叔叔们带着到老家后山——簸箕枯(距花垣县城10余里,晴天居高临下可见花垣县城)看“城乡战争”,听到稀疏的“剥、剥”的枪声。叔叔们说,那是望城坡朝城里打的枪,吴世西的人把县城都围了。后来才知道,那是“湘西事变”的一部分。21世纪初叶,在编纂二轮《湘西州志》时,接触到这方面的一些资料,想把这个事情弄清楚。原以为这个事情比较简单,资料找了一大堆,比较零碎,没有一个综合的,需要重新编纂。始知“湘西事变”,不仅仅在湘西自治州域,而是指大湘西,包括常德、沅陵、张家界的一些县。2005年完成二轮《湘西州志》之后,事情又阴差阳错,编写“湘西事变”之事又不了了之。转眼到了耄耋之年,此事常在心头悠旋。从旧社会走过来的湘西人,不清楚“湘西事变”,那毕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2023年秋,我又把以前的资料重新找来,翻阅旧稿,把永顺的“2·3事变”,沅陵、麻阳的“3·2事变”、辰溪兵工厂的“3·5事变”、黔阳的“3·25事变”,以及陈渠珍与聂鹏升势力之争、地盘之斗,保靖“七进七出”、花垣“城乡战争”等,进行比较鉴别,去误存真,按时理顺,终成字稿。
1948年,国民党反动派节节溃败,大厦将倾之时,在湘西提出“戡乱建国”方针,以此争取湘西地方势力,加强反共力量,妄图苟延残喘。任命其嫡系黄埔第一期生李默庵为十七绥靖区司令、驻常德,控制湘西。要求各县建立“戡乱建国大队”,以取代省保安团武装。此举遭到湘西各地保安团武装的反对。
1949年2月3日永顺县发生“2·3事变”,3月2日沅陵和麻阳发生“3·2事变”,辰溪发生“3·5事变”,黔阳发生“3·25事变”,在历史上统称“湘西事变”。实质是湘西地方势力与国民党中央政府之间的地盘之争、利益之争、权力之争。
是年1月初,第十七绥靖公署李默庵对湘西北20多个县下达戡建大队、中队、小队任职名单,并要求迅速组建到职。9日~11日,永顺县长杨禹九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督促永顺县警察局和自卫总队按公署命令交拨武器、士兵,以便迅速组建“戡建大队”。会议历时3天,杨禹九费尽心机,警察局长曹振亚、自卫队总队长李兰初勉强答应。11日晚,县政府设酒宴庆贺,负责接收人枪的“戡建大队”副大队长彭久立宴席上趾高气扬,态度傲慢,激怒了本来就不愿缴枪的曹振亚、李兰初。两人当场翻脸,入夜率队出走石堤西。在石堤西联络四方势力提出“倒李拥程”,抵制李默庵。此时,驻桑植的省保安第十团团长汪援华、在龙家寨的警察局督察长周海寰当即拥护,率部入伙。2月3日,汪援华、曹振亚率部攻占县城。他们赶走县长杨禹九,囚禁专员聂鹏升;组建“湘西北人民反压迫自卫军”,汪为司令、曹为副司令,打着“反抗压迫”“拥护程潜”的旗号起事。这便是永顺“2·3”事变。
2月下旬,汪援华、曹振亚兵分两路,分别经沅陵、大庸,会攻十七绥署驻地常德。22日,曹振亚、周海寰指挥攻打沅陵县城。曹部以“自由三天”为口号,煽动强攻。《沅陵县志》记载:3月2日,省保安十团团长汪援华、永顺警察局长曹振亚及周海寰,纠合4000余名兵匪,攻进沅陵县城。烧、杀、奸、抢,为害10天。焚毁房屋151栋,抢劫民财3418户,财产损失100.824万银元,居民死亡22人,伤52人,失踪17人,妇女和女学生被奸污及掳去的100余人。千年繁华,一炬尽丧。
同日,麻阳县一带的帮派组织“复兴楚汉宫”出山寨主龙飞天(龙头大爷),率众匪千余人,从东、西、南、北、朝阳五门打进麻阳县城。火烧县府,赶走县长,奸淫掳掠,无所不为。据载300余人死于混战,店家商铺被洗劫一空。成立“麻阳县人民义壮军司令部”,龙飞天自认司令,集麻阳军政于一身。史称沅陵、麻阳“3·2事变”。
当时,负责警卫辰溪兵工厂的是湖南省保安第三总队第三营。营长张玉琳早有抢夺兵工厂之心,见各处起事,已按捺不住,急忙派人找来辰溪县自卫总队副总队长兼自卫大队大队长石玉湘商量辰溪兵工厂之事,定下抢夺兵工厂之谋。确定石玉湘外攻,张玉琳内应。3月3日,石玉湘遂下命令,各乡乡长组织500~800名民壮,限3月5日清晨赶到南庄坪、大路口,分发兵工厂武器。3月4日,各乡乡长率队步行,或连夜兼程向目的地会集。一时间,全县两万余民壮,从四面八方涌向辰溪兵工厂。张玉琳虽是警卫兵工厂的营长,但南庄坪、七里亭、白岩祠等地弹药仓库的锁匙,却掌握在护厂大队长曹湘蔺手里。张玉琳在半年前通过吃喝手段,与他结拜为兄弟,并把自己的心腹连长易国英插进护厂大队,掌握兵工厂的防卫底细。
是日入夜,辰溪城内外,火把如龙。北起界牌坳,南至山塘驿,东从修溪口,西至将军山,方圆二十里范围,扛棍持刀的民壮齐来聚集。石玉湘在奎星阁召开各乡乡长会议,把全县两万多民壮分成3个支队,并命令:“烧三堆篝火。”火光映红辰溪县城天空。张玉琳在兵工厂看到火光,迅即指挥护厂武装朝天放枪。山上石玉湘的民壮,则嘴动人不动,高喊:“杀呀!杀呀!”喊杀声十里外都能听到,兵工厂的职员、护厂队员以为是土匪进厂抢劫了,都惊慌失措,龟缩在厂内不敢出来。张玉琳派一个连的兵力守住兵工厂大门,命令司号员吹一长一短的号声,自己带着一伙人向南庄坪、七里亭仓库方向奔去。石玉湘听到号声,带领民壮从山上、田里、土里,潮水般冲出,推倒兵工厂围墙,直奔武器仓库。张玉琳、石玉湘的人马,迅即抢光所有武器弹药,计两万余支步枪、500多门大炮、900多挺机枪以及几百万发子弹。5日凌晨,徐汉章也啸聚3000多人,赶到兵工厂分得枪炮 3000余支。三天三夜折腾,也抢光了兵工厂员工的私有财产。
张玉琳、石玉湘瞬间获人枪两万,第二天宣布成立“国防军第一军”。军部设辰溪交通银行,下辖三个师、两个直属团。张玉琳自任军长,石玉湘任副军长兼第1师师长。成为湘西势力强、装备好的一支地方武装。徐汉章自称“湘鄂川黔边防自卫军第三军”。随后,保靖、永顺的黄麒、向绪武,古丈的张平、杨光旭等各路人马,相继赶到辰溪,欲分残汤剩水。这便是辰溪兵工厂“3·5事变”。
3月9日,湖南省参议会驻会委员举行第八次会议,指出十七绥署的“总体战”“许多地方不大适合湘西的实际情形”,“对地方的情形也欠明了”,“对湘西事变的发生不能不负相当责任”。14日,十七绥靖主任兼司令官李默庵辞去职务,并请求撤销第十七绥靖区。国民党政府改命宋希濂接管防务。
23日,黔阳事发。潘壮飞带领彭玉山、丁忠、杨僧等土匪头目及喽罗万余人,杀向黔阳县城。25日城破,匪兵肆意抢劫政府粮库和百姓财物,正街及北门等处皆被焚为灰烬。潘壮飞部肆虐十日,全城被洗劫一空。掳走妇女百余人,水路运走抢劫所得百余船,陆路数千担。史称黔阳“3·25事变”。
4月初,湖南省主席程潜自南京返长沙。听说汪、曹的口号是“倒李拥程”,他大怒道:“我是什么人,要土匪来拥护我?”盛怒之下,取消对汪、曹保五旅番号。派省保二旅旅长周笃恭等带兵沿酉水而上,攻打古丈。生死攸关之际,湘西各路武装联合起来,有永顺、保靖、永绥、古丈、凤凰等县武装在王村、罗依溪、古丈一线将省保安第二旅周笃恭部打得大败,将其后卫一个营歼灭。国民党政府面对湘西事变,又派省保安副司令王劲修、省政府委员戴季韬到沅陵,与沅陵地方绅士代表刘翼经及汪援华等谈判。谈判后,委任汪援华为省保五旅旅长,曹振亚为副旅长,张玉琳为长绥二纵司令,所部官佐由汪、曹、张委任。汪、曹率部从沅陵撤军。此时,湘西帮会首领杨永清见有利可图,提出要武装自己、保卫芷江。省政府又将杨封为芷江警备司令。
曾统领湘西的“湘西王”陈渠珍,也没有闲着。此时虽无多少部队,但在湘西仍有很大影响。他与张玉琳有杀父杀兄之仇,张曾扬言“要到凤凰问候老师长”。陈渠珍不得不防,成立凤凰县防剿委员会,陈为主任,县长田名瑜为副主任,并示意手下熊子霖等成立湘鄂川黔四省边区人民自卫军总司令部,“湘西王”东山再起。
事变前的八区专员聂鹏升被叛乱部队软禁后,寻机逃出永顺。不甘就此下台,联合龙山、保靖、永绥等县部分武装占据保靖、永绥,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这引起陈渠珍的忌惮,在其指示下,派凤凰、麻阳、永绥地方武装5000余人攻打聂据守的永绥县城。激战三天未能攻克,史称“城乡战争”。陈渠珍又指使古丈张平、乾城梁光湘帮助黄佩予攻打保靖县城“七近七出”,想使聂鹏升“后院起火”,结果均未得逞。此时,李全生占怀化,石美豪占溆浦,潘壮飞占武冈,军统罗文杰趁机攻占乾城。湘西战乱频繁,民众惨遭蹂躏。
4月下旬,“湘西事变”发展走向关键时刻。各方政治力量对于事变各路武装进行争取;参与事变人员内部对于方向抉择也进行激烈争论。由于陈渠珍在湘西的威望,各路匪首齐聚乾城,成立四省自卫军政委员会,拥陈为主任,下设一至八总队,分别由龙飞天、杨兴耀、周夔卿、罗文杰、田儒礼为总指挥。右路龙膏如,北路汪援华,东路曹振亚,对抗国民党省政府的清剿。
5月初,宋希濂知会陈渠珍,知其在湘西的潜在势力,遂委任陈为湘鄂边绥署副司令长官。由于地方势力的阶级本性、历史根源,绝大多数事变武装最终都投向了国民党。陈渠珍将匪部3万余人编为五个暂编师,匪首各任师、旅长,纳入反共势力范围。7月初,陈渠珍在乾城召开湘西善后会议,凡未编入宋部五师者,一律编为警备队与后备队,武器与经费统筹调拨。8月,湘西各路武装收编为11个暂编师,近6万余人枪。“湘西事变”在参与者的加官晋爵中结束。
9月,我二、四两大野战军,东路迂回粤赣,西路迂回黔桂,将白崇禧桂系全军及宋希濂、黄杰等溃部大包围于湘桂黔边境,湘西匪部亦在包围圈中。是年末至1950年初,解放军包围圈渐次收紧,蒋帮几十万正规军迅速崩溃,湘西由匪化兵的10余万游杂部队,绝大部分入山为匪。1950年47军全军进入湘西,将各匪部包围分割,分兵搜索。在湘西人民拥护支援下,用两年时间,将近百支500人枪以上兵匪,除一部分起义投诚外,其余通通消灭。湘西10余县迎来曈曈丽日,天朗气清,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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