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湘西土家网!
站内搜索:
浏览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浏览信息
社会观念
【字体: 】   【时间:2020/10/8】  【作者:校无忧-Xiao5u.com】  【关 闭】  【打 印

社会观念

【微型化社会】  “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人理想化社会的一种类型,即主张社会规模小、人口较少、社会结构简单、管理系统简练、没有繁琐复杂的人际关系的社会类型。社会学称这种社会为“初民社会”。这是人们已初步掌握了一定的耕作技术的原初社会,其社会特征是:种植农作物上升为主要生产方式,狩猎与采集果实降为次要方式,出现了较大规模定居的社会群体,与畜牧社会一样,不平等和阶级分化开始出现。土家族人的微型化社会观念与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现实是一致的。旧时的土家族人长期居住于深山峡谷之中,人口稀少,交往不多。人们总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老人小孩则大多呆在家里,最远也就是去临近的村镇上赶赶集而已。这样的社会生活,使他们的视野相对狭隘,所思考的东西也很少会超出自己的生活范围。更为重要的是,古代土家族地区基本上处于一种羁縻状态,名义上属于中国,但实际上却是土司割据自守,自立王侯,他们自己也视这片土地为“国”,故旧时的土司都自称为“王”,即土司王。随着“改土归流”的实施,人们开始更多地接触到外界的社会生活,这种微型化社会观念便逐渐在人们的思想中消失。

【民族观念】  一个民族的成员在对民族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看法。主要表现为热爱本民族的历史和优良的文化传统,习惯于本民族的习俗、生活方式,并关心它们的存在和发展。民族观念是不能离开民族文化而存在的,另外,民族观念是在民族共同地域、民族共同经济生活及共同的历史遭遇、共同所处的历史地位等基础上形成的,有的还与宗教信仰有密切关系。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土家族人的民族观念相对于其他兄弟民族而言,似乎显得淡薄一些。首先,土家族人缺乏统一的信仰,尽管土家族人有着强烈的祖先崇拜意识,但却缺乏统一的祖先,如湖北土家族崇拜廪君,而湘西土家族则崇拜八部大王,贵州、重庆的土家族各自崇拜的祖先也有差异。这种信仰的不统一,势必会导致土家族人对于民族观念的坚持大打折扣。其次,土家族虽然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但除湘西地区以外,大多数地区的土家族语言已经消失。再次,土家族人不愿意与人争强好胜。从他们的本意上看,他们热爱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并不反对向先进的民族学习新的文化知识,有时候,当新文化的学习与民族传统文化的坚持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过分的坚守,只要新的文化知识能够帮助自己解决当前的新问题,提升自己,他们也会做出适当的让步。民族观念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民族的传统和生活习俗等随之发生变化,民族的性格、情操和爱好也不断发生变化。

【国家观念】  人们对国家的一种有机认同,即将国家视为自己的母亲,或与自己有着亲密血缘关系的组织形式。同时,这种认同也包含着情感的认同和地理空间的认同,它是国家归属感的一种延伸。土家族是一个国家观念很强的民族,其国家观念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积极向朝廷缴纳赋税和朝贡;军事上服从国家的征调,为维护国家的稳定,为保卫国家领土的完整,土家族人积极参加平定内乱、保卫国家的战争。最能表现土家族人心中的国家观念的,莫过于其家龛上的神位。在土家族地区,几乎各家各户在其家龛神位的“家先纸”上,都写有“天地国亲师位”或者“天地君亲师位”的字样。他们按照自己独特的方式表现这种内心的感受,将国家或者国君供奉在家龛上的方式乃是一种无上崇敬的表示。在土家族人看来,能上神龛的事物都是非常神圣的,也只有非常神圣的事物才有资格享受人们的年节祭祀。他们将“国”或“君”供上神龛,逢年过节,总会上香焚纸,奠酒以祭。这种祭祀国家的社会行为,表明国家意识如同祖先意识一样,已经深入到民众的内心之中,国家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神。

【均平思想】  人们反对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的一种社会政治思想观念。土家族社会的均平思想,突出的表现在他们的狩猎生产的财物分配过程中。除狩猎以外,其他社会劳动中的财富分配基本上类似于汉族地区。在土家族社会生活中,从古至今,人们都深深地感受到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平。“财主的铜钱,穷人的性命。”“若要家产发,穷人身上刮。”这些民间谚语,都表现出土家族人对社会贫富不均现象的不满。

【共生共存】  土家族社会中的思想观念。意思是无论哪一个民族,也无论居住在哪一个地区,大家都是人,都是兄弟姐妹,应该和睦相处,共同生存下去。共生共存除了包含着社会公平的思想外,还包含着互助的内涵。长期以来,互助一直是土家族人的一种社会道德的责任和义务。土家族人也就是在这种相互帮助中,获得共生共存、不断发展的机会。

【内外有别】  意为内部与外部之间应该有着严格的区别。但当它作为一种社会族群边界把握的内在原则时,其所包含的意义则较为复杂。就土家族而言,坚持内外有别,是他们社会行为中的原则之一。在他们心中,凡属于“内”的成员都要紧密团结,凡与属于“外”的人交往的时候,一方面要尽可能的与外属成员搞好关系,一方面在自己心中要有一定的边界。

【畏官心态】  百姓对官员有畏惧心理的一种社会心态。它是旧时土家族面对官长时的普遍心态。这种畏官心态可以视为土家族人国家观念的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在他们看来,一个人有国家意识,不仅仅只是表现在国家需要的时候,人们勇于奔赴国难,勇于流血牺牲,而且也表现在人们在平常的时候,遵守国家法纪,服从地方官员的领导,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局面。这种对官长的敬畏意识,在土家族社会中,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以信仰的形式来加以表现,一是以畏惧的形式加以表现。

【守旧】  意为坚持旧有的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守旧与革新常常用来评判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对坚持传统以及接纳新文化的态度,且“守旧”常带有贬义。其实,在土家族人心里,守旧并非全是贬义。土家族人强调务实,在他们心中,无论文化的新与旧,凡是对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有利的就坚持,不利的则放弃。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是我们所积极提倡的精神,如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民间谚语中就有这样的说法:“前人不讲古,后人失了谱。”意思是古人的一些优秀的东西不能丢失,应该坚守下来。

【守拙】  安于愚拙,不饰巧伪,不争名利,即谓之“守拙”。守拙在古人心中是一种做人的原则,凡君子都应该“善利万物,为而不争,居下守拙”。土家族人在做人方面也强调守拙。在他们看来,守拙就是一种生活的平淡,一种内心的平静。唯平淡者方可持久,唯平静者方可守恒。因此,在为人处世方面,他们提倡不与人争名争利,尽可能的安分守己,做一个诚实本分的人,过一种平淡的生活。“一涨一落山溪水,一反一复小人心”,土家族人认为大起之后,必然大落,倒不如始终以一种平淡的态度看待社会,看待人生。他们认为接人待物也要注意始终如一,不要时冷时热,不要觉得别人对自己有用,便热情相待,一旦发现别人对自己没有利用价值时,便冷脸相向。他们尤其反对张扬,有了一点成就便四处炫耀,认为这样的人是不可交往的,因为他们心底虚浮,内在浅薄,与这样的人相处,对自己有害无益。

【安土重迁】  安于自己的故土,不愿意随便离开故乡。出自于《汉书·元帝纪》:“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从人的精神层面说,安土重迁是人们乡土观念的一种表达。可以说,中国人都有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心中始终都怀念自己的故乡。土家族是农耕民族,因而在他们的心里存在着对故土深深的依恋,安土重迁的思想观念是相当重的。有史以来,土家族人虽然也有过民族迁徙,但从其《摆手歌》所记载的情况来看,其迁徙的路途并不遥远,基本上都是在湘鄂渝黔边境。再加上他们长期的农耕经济生产方式的影响,人们对土地产生了一种依赖和爱恋的情感,同时对故乡的人群有一种缱绻之情。“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这就是他们安土重迁观念的最好表达。

【重农轻商】  我国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它强调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并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极力扶持农业的发展。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且我国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因而寻求国家稳定一直是历代封建统治者实施政治手段的重要目标。重视农业,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内可保政权的稳定,外可防外敌的侵扰。另外,儒家、道家、墨家等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对人们的影响也促使这种重农轻商思想观念延续下来。在土家族社会里,人们一直强调以务农为本业,以商业贸易为歪门邪道。在其祖训、家训中,往往强调耕读传家的家风。其民间谚语有“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养全家”的说法。同样,土家族人的重农轻商思想的形成也与其自身的生存环境、生存基础有着直接的联系。首先,在旧时的生产条件下,土家族人很少有多余的物质可以作为商品出售给他人。其次,旧时的土家族人居住比较分散,一般村寨也仅仅是三五户人家,多则数十户,集市贸易难以形成。最后,交通不便,也使得土家族地区商业贸易难以形成和发展。

【开放】  意味着限制的解除和枷锁的打破,也可以引申为一种思想的敞开、激情的释放等。对于土家族人而言,开放意味着人精神的开放。古往今来,无论是土家族上层人士还是下层民众,都相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以,当封建朝廷愿意与土家族人进行文化交流的时候,土家族上层统治者表现得最为活跃。早在唐代元和年间,就有关于辰州一带羁縻州郡的首领率领民众进贡丹砂、黄蜡等土特产的记载。至于宋元以降,历代土司不断地向朝廷进贡特大楠木的记载不绝于史书。至今故宫中的殿宇楼阁,就有很多用的是来自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珍贵楠木。开放也是一种吸纳,是壮大自己。汉民族百姓大量进入土家族地区,带来了大量的先进的汉文化,包括先进的农耕技术、精湛的手工技艺、优秀的思想文化等。这些先进的汉文化也确实改变着土家族地区的经济面貌,提升了该地区的生产水平。正如乾隆年间的《永顺府志》所言的那样:“民初登于版籍。揉之,革之,导而掖之,今渐彬彬向于声名文物矣!”

【见贤思齐】  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之一。意思是见到道德高尚、才华横溢的人,就要努力向他看齐。见贤思齐也是土家族人重要的社会观念之一,它长期以来一直作为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受到广大民众的积极拥护。只要对方品德更高,才能更强,就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他们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自己强的人多的是,只要人们努力向超过自己的人学习,无论在思想道德水平上,还是在个人的社会实践能力上,都会得到不断的提高。土家族人还强调在人的社会交往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与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这种主动的选择,为见贤思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更重要的是,土家族人的见贤思齐不仅是一种积极向上的道德追求,同时也是一种个人社会实践能力提升的实实在在的目标追求。土家族老人总是不断地告诫自己的子孙:“有样看样,无样看世上。”这里所说的“样”,不仅包括道德上的贤者,也包括社会实践能力方面的强者。

【习惯法】  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非纯粹的道德规范,也不是完全的法律规范,而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准法规范。远古时代的法律都是习惯法。土家族社会长期以来都是依据道德规范和习惯法来加以维护的。一直到五代以后,土家族地区有了自己的行政长官,才开始有了自己的法律,但是这种法律同样是一种不成文的法律,更多的只是停留在口耳相传的水平层次上,其表现形式也多以家法、族规、禁忌等形式出现。因为土家族人没有自己的文字,绝大多数人又不认识汉字,故而一直到清代“改土归流”以后,人们才开接触到成文的大清律法。而在此之前,一直都是以习惯法为主要法律形式。如土家族财产继承方面的习惯法,规定女子无继承权,父母的财产全部由儿子们继承,因为女子是嫁出去或即将嫁出去的人,因而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同时,女子也不必赡养父母,父母年老以后,应该由儿子们负责赡养。如果谁家的父母由其女儿赡养,其儿子们却袖手旁观的话,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要受到家法族规的惩罚。如果家中无儿,则需要招赘一个女婿,这个女婿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同时也要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对于一些刑事犯罪,土家族的习惯法则强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并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受害者家无力复仇,家族间就会推举某个人代替其复仇,直到将凶手杀死方可罢休。

【法制观念】  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观念。尽管旧时的土家族人没有自己成文的法律,但土家族人心中还是有着以民间习惯法为基础的法制观念。主要表现为遵守民间习惯法,安分守己,做一个老实人,不做对民间习惯法有抵制或反抗的事。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土家族人开始接触到大清律法,人们似乎也没有什么不适应。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也并没有让土家族人感觉到不适应。尽管他们并没有用“法制观念”来进行明确的指称,但事实上他们一直都在遵守法律法规,无论这些法律是民间习惯法,还是封建王朝制定的法律,或者是新中国制定的各种法律。

【王法】  土家族人将旧时王朝的法令和今天的国家法令统称为王法。在他们心中,王法是高于一切的法,“王法大如天”。同时,土家族人的王法观念还有着更为具体的内容,那就是“人情如铁,王法如炉”。人情一旦与王法的对立,那么,它得为王法让位,听命于王法。再强硬的个人,再大的官职,再了不得的人情,哪怕平时硬得像钢铁一样,只要在王法的“炉”中,就会变得像水一样的柔软,而直不起腰来。为了能够更好的理解王法,土家族人还将王法与朝廷下派的官员等同起来,朝廷官员对土家族民众的一些指令性的话,也被视为等同王法。

【守法】  服从法律,遵守法律的各项规定,让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符合法律的要求。从历史的角度看,土家族是一个守法的民族。首先,他们从内心深处认同王法,认为王法是合理合情的东西。其次,他们认为王法在某些地方也确实符合自己的社会伦理道德精神,王法中所规定的善与恶的标准、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内容,也都与本民族自身的社会道德内容相吻合。再次,土家族认为王法自身带有不可违抗的权威性,它来自于朝廷,来自于天子,而作为王朝的百姓,遵守天子制定的王法应是其本身的责任和义务。

【婚姻观念】  人们对婚姻的一种认识、看法。首先,土家族人认为婚姻是自然规律的一种呈现。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乃天经地义的事。其次,土家族人认为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它决定着男女双方的生活是否幸福,也决定着人类的薪火传承。因此,男女双方一旦经过婚姻仪式正式组成家庭以后,就应该相亲相爱,共同携手合作,为建立美满家庭而共同奋斗。纵使个人在婚姻中遭遇到一些委屈,也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不能轻言放弃,除非是一方行为特别出格,方可考虑离婚,随便离异会被视为轻浮、不实在而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当然,土家族的婚姻观念也与传宗接代的观念紧密相连,对于那些没有生男孩的家庭,其离婚或者另外成家,整个社会都会表示理解。旧时土家族的婚姻观念中最强调的是男女双方的人品匹配,当然也会适当地参考双方的容貌。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注重陪嫁、注重双方的家产等因素,都是后来才有的事。另外,土家族旧时的婚姻观念还有着通过婚姻这一纽带,以加强本宗族与他宗族之间联系的因素,开好一门亲,开通一条路,通过婚姻纽带,原先的陌生人会成为支持自己生存发展的力量。

【婆媳观念】  人们对婆媳关系的一种看法。土家族人认为,首先,婆媳双方对婆媳关系的认识问题要尽量统一。作为媳妇,尽管婆婆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是只要你认定自己决定要与自己的丈夫一道过好一辈子,那么,就应该将婆婆视为自己的母亲。当然,做婆婆的也应该将媳妇视为自己的女儿。当媳妇在婆婆的心中成了自己的女儿,家中再大的事情也是很容易处理的。其次,做媳妇的要尊重、关心婆婆,学会适应婆婆,尽量照顾老人的性情和习惯;做婆婆的也应该关心自己的媳妇,平时在人前人后,都要尽可能地夸奖自己的媳妇,让媳妇获得一种正面的激励,从而更好地融洽婆媳关系。最后,在语言上,婆媳双方都要有所克制,尽量不要有意伤害对方。俗话说“婆媳亲,全家和。”婆媳关系融洽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家庭中其他人际关系,如果处理得当,则全家和睦,否则就有可能闹得鸡犬不宁,破坏整个家庭的和谐。

【家庭观念】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在土家族人看来,家庭利益比自己个人利益更重要。在特殊情境中,个人为了家庭人员的生命安全,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在平常的日子里,一个人努力奋斗,除了包含有改变自身命运的目的外,也包含着改变自己家庭命运的目的。人们常常说的“光宗耀祖”“对得起列祖列宗”就是家庭观念的一种表达。他们强调家庭血缘关系,认为这种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血始终浓于水,“亲不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因此,只要自己成为这个家庭的成员以后,无论自己做什么都与家庭紧密相连,心里也必须装着这个家。土家族的家庭观念与其家族观念是紧密相连的,族内有家,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

【恋爱观念】  一个人对于爱情的认识与了解,对于恋爱的态度、看法及行为倾向。在旧时的土家族社会里,恋爱观是比较自由的,做父母的常常鼓励已经成年的子女与自己相爱的人恋爱,“板栗熟了不用捶,男女大了不用媒”,土家族人认为爱情应该是双方的志同道合,自觉自愿,不能逞强斗胜,而且不能强迫。同时,土家族人的恋爱观还包括着对对方人品的重视。人品包含着勤劳、诚信、孝顺、忠厚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另外,土家族的恋爱观还包含着责任和奉献的因素。土家族人心中的爱不仅是获得,是一种责任和奉献。在社会生活中,人具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是个人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二是个人对家庭、父母、孩子、朋友和爱侣的责任。最后,土家族人恋爱观还包含着时间的因素,那就是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香火观念】  香火,本指香和灯火,即祭祀祖先神灵所用的线香与蜡烛,引申为祭祀祖先者,即子孙、后裔、继承人。所谓“香火观念”,即民间对于后代子孙的看法或观点。土家族社会十分重视子孙继嗣的问题。在他们心中,首先,“香火”事关祖先祭祀的延续。不管家业多大,也不管事业多顺,如果没有儿子继嗣,也就没有对长辈真正尽到自己的孝心。因为一旦香火断绝,历代祖宗之灵都将会成为孤魂野鬼,飘荡四方而无所依附,这在人们心中是十分可怕的事情。其次,“香火”关系到个人家业的兴旺。“有儿穷不久,无儿富不长”,有儿或无儿,与个人家业兴旺与否息息相关。纵然自己挣下万贯家财,如果没有儿子继嗣,都会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愧对祖先的遗憾。最后,“香火”还关涉社会对个人的评价。在民间,没有儿子的家庭,往往会被人称之为“绝户”,即断绝香火的门户。而“绝户”在土家族人是最尖刻的骂人话语。因此,在土家族人心中,生活的意义表现首先是否有儿子,其次才是家财、名声等。

【半开放型婚姻】  即在婚姻前的恋爱过程中,很少有约束,表现得比较自由的婚姻形式。它不同于开放型婚姻,半开放型婚姻主要指在婚前恋爱状态中的开放,而非婚后的开放。土家族在“改土归流”之前,青年男女的婚姻是很自由的。他们“以歌为媒”,结婚时,往往是“自己行走过门”,不需要请媒人,也不需要坐花轿迎娶等。在旧时土家族社会,半开放型婚姻还带有对偶婚的残余痕迹。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内,结成相对稳定配偶关系的婚姻形式。“改土归流”以后,这种婚姻习俗被大力禁止,因而也逐渐消失。另外,他们的“开放”也往往只是在婚前呈现,一旦结为夫妇,则男女双方都会受到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倘若婚后与已婚异性继续保留着异性关系的话,则会被视为伤风败俗而受到严厉的惩罚。

【贞节观念】  中国封建礼教所提倡的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道德观念。在整个封建社会,女人的贞节广泛地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土家族文化受汉文化影响较深,因而也十分重视女人的贞操,推崇贞节观念,强调女子结婚前不得与男人有性行为,婚后不能与丈夫以外的男子有性行为。除了这些禁忌之外,土家族社会会对通奸现象实施严厉的惩罚。

【知识观】  人们对文化知识的看法。土家族尊重知识,最直接的表现是对教师的尊重和对字纸的尊重两个方面。他们认为教师这一职业是伟大的职业,教师是“上神龛”的人,谁要是不敬重教师,谁就是愚蠢的代表。土家族还认为教师是道德高尚的人,他们愿意将自己珍贵的知识传授给子弟,使子弟得以改变自身的命运,成为有出息的人。因此,“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之恩是不能忘记的。珍惜字纸是土家族社会的传统习俗。在他们看来,写有文字的纸张不能随便丢掉,更不能随意践踏。他们认为,珍惜字纸,就是尊重知识,就是尊重神明。

【人才观】  一种长期形成的人才意识,是指人们对人才的识别、选拔、管理、培养、保护等方面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才选拔的标准和用人制度的基本导向。首先,土家族是一个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积极培养人才的民族。土家族人常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这些“状元”们,土家族社会都给予尊重。其次,在合理使用人才方面,土家族人强调要尽可能地用其所长。他们认为,人尽其才,就是对人才最大的尊重,而人才也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最后,在人才的发现与识别方面,土家族人强调一个“实”字。是不是人才,不是看他自己如何标榜吹嘘,而是看他在社会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

【传统的变与恒】  对自己的传统文化在历史进程中变异发展现象的认识。在土家族人看来,传统的变异与恒常,都属于自然之理,且变动本身包含着恒常,或者说变动本身就是恒常。另外,变动中有些特殊的因素具有某种恒常性。在与汉民族长期的接触和文化交流中,其文化的确受到汉文化的影响,这就是变动性,但是作为其民族文化的某种内核,也有着自身的恒常性特点。如土家族人的利他精神,就是一种恒常性的代表,只要社会的变易尚非质变,那么,这些具有某种本质性的社会道德因素,就不会因此而发生多大的变化。

【出息】  个人的发展前途或志气,也指人各方面的长进,土家族人认为还包含个人是否具有利他精神,是否对社会有益。在这样的标准下,所谓有出息的人,其实也就是一个能力比较突出、道德比较高尚的人。“出息”是土家族人对一个人的能力评价,同时也是对一个人生活的道德评价,同样也带有一定的理想化色彩。土家人心目中的“出息”并不局限于升官发财。

【祸福观念】  人们对祸福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土家族人在谈论幸福的时候,总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灾祸。如“欢喜不等愁来到”,意思是劝告人们不要过分地高兴,不要得意忘形,在高兴的时候,要预料到忧愁的来临,否则,欢喜还未结束,马上就会有“忧愁”到来。在他们的观念中,祸福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有很多事情是亦祸亦福的,处理得好即是福,处理得不好则是祸。因此,在一部分土家族地区,人们甚至将无祸视为福。而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无祸”是非常艰难的,因为祸福并不随着个人的意志转移,唯一的办法就是避祸。一些土家族老人认为,人生的祸福与自身的行为紧密相关,也与神灵紧密相关。他们常常教育小孩“祸从口出”,“忍得一时之气,免除百年之忧”,“祸福本无门,为人自招之”。要在社会上做人,就要懂得谨慎小心,懂得言行适度,说话做事都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不要做得太满、说得太满。

【家规与族规】  家庭、宗族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利益,特意制定出来的用以鼓励或约束家人或族人社会行为的规约条款。每个家族都有各自的家规与族规。有的将族规刻成石碑,立于宗族的祠堂内;有的则刻成木匾,悬挂于祠堂内。人们将这些家规或族规视为本宗族的法律来遵守,任何族人都不得违背,否则将受到全宗族同胞的共同制裁,处罚条例有罚款、关禁闭、训斥、鞭打等,重则逐出家门甚至处死。家规与族规大致上包括了以下内容: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祭祖宗、勤修身以及一些必要的社会禁忌,如禁奸盗、禁邪僻、禁欺凌、禁乱伦、禁争讼、禁犯法等一切与社会道德不相容的社会行为的内容。旧时修订族规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和仪式,一般都由族长主持,交族人议定,形成条文,写在纸上或牌匾上,再约一个好日子,敲锣打鼓,逐条公诸于众。

【礼尚往来】  礼,指的是礼节;尚,即注重之意。意思是人们在其社会交往过程中,在礼节上应该注重有来有往,决不能来而不往或者往而不来。土家族是一个十分重视礼节的民族,他们不仅视礼尚往来为社会交往的基本礼仪,而且还将其视为一种社交原则来遵守。土家族人认为,礼尚往来的核心就是平等、互惠。所谓平等,指交往中对待他人的态度,既不能高高在上,傲视他人,也不应该卑躬屈膝,低人一等。所谓互惠,就是尽可能的让交往双方都能从这种交往过程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人们内心深处之所以强调社会交往中的互惠,是因为人们不想承受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负债感。而自己之所以会痛痛快快地给出比自己所收到的多得多的一切,就是为了尽快使自己从这样的心理重压下获得解放。

【大同胞观念】  将天下所有的人都视之为同胞的思想意识。旧时的土家族人不仅有着一般的同胞观念,同时也还有着大同胞观念。当然,由于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土家族人所说的天下人,更多指的是自己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内所有生活着的人,具体包括土家族、苗族、汉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成员。土家族人的大同胞观念集中表现在他们的神话传说中。如在土家族史诗《摆手歌》中,就认为天下各民族都是同一个始祖繁衍下来的弟兄。在其社会生产实践中,土家族人也同样注重与兄弟民族之间和睦相处。无论是哪一个民族进入到土家族人聚居的村寨,土家族人从来都不会歧视,也不会极力排斥外人,而是经常主动与外来者交往,尽可能地和睦相处。在一些土家、苗族杂居的村寨中,从来没有因为歧视和欺负而造成的民族冲突纠纷,相反,他们和睦相处,相互通婚,结成了良好的亲友关系。诚然,土家族大同胞观念是基于务实这一核心观念才形成的。历史经验告诉他们,与兄弟民族和则两利,斗则两伤,要让人们都能够做到互惠互利,那就需要将其他兄弟民族成员都视为自己的同胞。

【知足常乐】  即懂得满足的人,就是经常获得快乐的人。知足常乐,不仅是汉民族古代思想家提倡的思想,也是土家族老人用以自勉或劝诫年轻人的常用语。土家族人知足常乐的观念,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知足,二是要戒贪。知足就是要明白自身的主观条件和自己已经具备的客观条件,在这样的条件下自己能达到的高度。如果已经达到了目前条件所许可的状态,人就应该知足,就应该适可而止,而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的局限一味地索求。土家族人认为,一个人要知足,最难的就是消除攀比心理。在很多的时候,不是人自己不知足,而是因为攀比心理的怂恿,使人们头脑发热,而不顾一切地追求下去。因此说,要知足,首先就要消除攀比之心。戒贪,就是要坚决反对个人的私心膨胀。贪在这里主要是指贪心,无论你从事哪一种职业,都不能过度地贪心,尤其是当你向生活索取的时候。一个人如果能够彻底戒除贪心,这本身就是知足的表现了。

【慎终追远】  要求人们应该慎重严肃地办理父母丧事,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也指谨慎从事,追念前贤。土家族人的慎终追远还有一种解释,即“终”指事件的起始动机,“远”指对未来结果的预测。审慎地对待做一件事的内心动机,并事先预测事情的结果,这既是对年轻人的一种善意的劝告,也是土家族人社会实践的经验总结。

【勇于担当】  担当的本义即承担或担负,勇于担当则是指一个人、一个民族敢于在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敢地担负起肩上的重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土家族人的社会观念里,勇于担当这个概念具有两种内涵,一种是前面所说的敢于挑重担;另一种是指在犯错、失败甚至是犯罪以后,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敢于承认错误,敢于担负失败的责任而不计较个人得失。“大丈夫要敢做敢为”,“一人做事一人当”。在土家族人看来,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就是要有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哪怕是最后可能因为这件事情而被杀头,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对于这样的人,人们会将他的错误与勇气区别对待,认为他能够站出来,同样不失英雄豪气。

【危机观念】  人们对危机的认识和看法。土家族人所说的危机,一般是指大灾大难,如自然灾害或战祸蔓延,都属于危机。土家族人认为,危机是客观存在的,是躲不过去的,“躲脱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人们只有正面直视它,并尽一切努力去战胜它,转变它,才能真正度过危机时刻,也才能获得新的发展。同时他们也认为,任何危机都是可以战胜的。当人们鼓起勇气,群策群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迎战危机的时候,任何危机都会消失。事实上,在土家族人的发展历史中,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危机,也无论其危机程度如何严重,都没有毁灭整个土家族族群,相反,土家族人却在一次次迎战危机的战斗中,一步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甚至他们发现,危机铸造英雄。英雄,总是在危机中诞生,没有危机,便没有英雄。

【同仇敌忾】  同仇,指面对共同的仇敌;敌即对抗,攻击;忾即愤怒的情感。意思是全体一致地痛恨仇敌,痛击敌人。在土家族社会里,同仇敌忾则是一种观念,一种对全体族人的严格要求,即全族成员都要对共同的仇敌表示出无比的愤怒,并决心痛击仇敌。土家族人所谓的“仇敌”,并不是某种固定的对象,而是指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那些威胁到自己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邪恶力量,有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某种自然现象或事物,有时甚至还有可能是人们心目中的某种虚幻的鬼怪。

【历史观】  又称“社会历史观”,它是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观点、总体看法,是土家族人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土家族人的历史观是在其纯粹抽象哲学思维尚不太发达的前提下形成的,完全是在自己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历史观念。首先,就人类历史的起源问题而言,土家族人不赞同世界上所有宗教流派所宣传的“神创”的观点,也不赞同一些西方哲学家所强调的“人创”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历史不是谁创造出来的,而原本就是一种自然存在。在历史发展问题上,土家族人坚持认为是英雄与人民一起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前进。土家族人承认,英雄在历史发展的关键环节确实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他们也同样崇拜英雄,歌颂英雄。但是他们却认为,仅仅凭借一两个英雄,而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社会历史依然还是不能被推动的。而仅仅只有人民也不成,因为人民往往是分散的,难以统一的,因而难以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

【历史循环论】  认为历史发展是一种单纯循环性发展的一种观点。土家族人的历史观念还有历史循环论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社会历史的发展有起点,有发展,有高潮,也有结局。但是这种结局并非是真正的完结,而是新一轮历史发展的起点,然后又再一次沿着过去的前进轨道进行循环。土家族人的这种历史循环论的产生,大概是与他们对封建王朝历史发展的一种经验性的观察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们看到一个王朝在前一个王朝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然后经过数百年或数十年的发展,最后又被新的王朝所摧毁,而新的王朝同样运行了数百年或数十年后,又再一次被摧毁……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观察,才使得他们的心中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历史循环论的观念。

【一饱万事休】  流行于旧时土家族老人间的口头禅。这句口头禅隐含着土家族人对社会人生的一种看法,也是土家族人的一种社会人生的追求。旧时的土家族人一年四季风里雨里辛勤劳碌,却依然难以维持基本的温饱生活,所以他们的一切奋斗,一切奔波,就是为了温饱而已。另外,“一饱万事休”还隐含着人们对社会人生的知足常乐的观念。人生在世,只要能够让自己的家人吃得饱饭,则亦足矣!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土家族人的这句老话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即生存与发展才是人生的最高目标,首先是个人的生存、群体的生存,然后才是发展。

【工匠观念】  土家族人对于社会手工百业艺人的看法。从总体上看,土家族人对于职业手工艺人是持尊重态度的。他们的民间谚语有“手艺一坝田”,其意思是有了自己独特的手艺,就等于买了一坝田,甚至比买一坝田还要合算。因为买了田地,还得靠风调雨顺才能有收获,有手艺的人而无需依靠天地的恩赐,无论走到哪里,有很高手艺的人,吃穿都不用愁。因此,土家族子弟一旦年纪渐长,做父母的都愿意送他们外出学艺,各种工匠技艺,只要是有用的手艺,都会受到人们的欢迎。

【门第观念】  人们对门第的看法和认识。门第是家庭或家族的社会地位之称,又称为门户、门楣、门望等。从某种意义上说,门第观念也是激发土家族社会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人人都愿意为自己的家庭或家族奋斗的时候,一种正常的良性竞争机制便得以建立,在这种良性竞争机制的激励下,土家族社会自然会在和谐中进步与发展。土家族人的门第观念也突出地表现在男女择偶配对的时候。不过,土家族人固然也强调门当户对,但也不反对“攀高枝”的择偶现象,“养儿开贫亲,养女攀高门”。事实上,旧时的土家族人在婚姻问题上是自由开放的,根本没有门当户对这一说,所以在择偶时,不以门第为婚配条件。在这种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下,纵使进入到门当户对思想流行的时代,“攀高枝”的现象也依然存在着。

【诗书传家】  指崇尚儒家思想,坚持儒家伦理道德,讲究礼仪,崇尚知识,尊重人才,且世代相传的良好家风。随着汉文化进入土家族地区,诗书传家这一思想也开始进入土家族人的观念中。土家族人在接受汉文化的过程中发现,诗书传家对自己的家庭家族、自己的村寨甚至整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于是人们开始将诗书传家作为自己的家风坚持下来。在旧时的土家族社会中,“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对联常常贴在一些势力比较大的家族门上或宗族祠堂的门上,以彰显这个家族的历史的荣耀与家风的纯正。在他们看来,财富、地位总是在不断变化,如能坚持诗书传家的良好家风,家族中就不容易出现一些败类,而其家族也就不容易衰败。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土家族社会中的一种生活观念。土家族人长期生活在高山丛林或峡谷溪河地带,生产生活条件差,交通不便,人们的生产生活范围小,大部分人一生都不曾走出这种山地或溪河环境。于是人们要取得生活资料,只能就地取材,便总结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句古话。随着生产生活条件的进步,交通的改善,科技的发展,土家族地区发生了巨变。如今土家族人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已不是完全被动式的“靠”与“吃”,而是更加注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周围环境的优势,强调对山水的“养”。所谓养山养水,简单地说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他们制定了很多关于山林、溪河的民间保护公约,如春不打鸟、不伐木、不捕捉产卵期间的鱼等,还有专门的“禁山令”,不准人们随意进入所禁的山地,更不允许到所禁的山中伐木。

【攀比】  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具体地说,就是喜欢与别人进行比较的心理。从土家族“人比人,气死人”的民间谚语中就可以看到,攀比心理确实也是土家族社会中的一种客观存在的心理。就土家族社会而言,大部分人还是能够正确地对待攀比的,他们往往都尽可能地将自己的攀比心理加以抑制或缓解,尽量的不去与他人相比。纵然是因为一时疏忽而产生与人攀比的心理,他们会对在攀比中受到挫折后进行心理调节,即所谓“十个指头有长短,山中树木有高低”。但是,不会因此一蹶不振,而是努力奋斗,力争赶上别人,甚至超过别人。

【夸富】  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的财富,以此来获得社会尊重的现象。在旧时土家族社会里,也存在着这样的社会心理。最大的夸富现象就是为自己已故父母做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道场。直到民国时期,这种大型的水陆道场在龙山县的县城、里耶、召市等地时有举行。水陆道场在举行期间,不仅要邀请数以百计的道士、僧人主持仪式,而且还要大摆宴席。本家族的子弟都要参加这种盛大的宴会,而且村寨中的百姓,也都会应时而来参加,甚至远近的乞丐也会前来参加饮宴,俗称“赶台子”,其花费是巨大的。其实这也就是借丧葬之事,举办夸富宴,以表达自己的孝心,也表达自己内心渴求获得社会尊重的心理。

【鄙奢】  人们对奢侈生活所持的一种鄙视的社会态度。旧时的土家族人长期生活在贫困中,长期处于挨冻受饿状态,这就注定他们对奢侈生活总是持一种鄙视的态度。尽管他们中间有一些家底厚实的人家偶尔也有夸富现象,但对于绝大多数土家族百姓而言,奢侈仍然普遍地受到鄙视。在人们心中,奢侈就是败家,而奢侈的人就是“败家子”。“治家如同针挑土,败家如同水淘沙”,类似于这样的训诫和谚语,总是流行于人们的口头上,以警世人。

【好汉种田,当看来年】  这是土家族地区民间谚语,其中隐藏着他们用发展的眼光正确面对挫折与失败的思想观念。在他们心中,能否正确地面对挫折与失败,不仅是对个人意志的考验,而且是个人心胸、襟怀的展示。人生挫折太多,失败太多,一个人要坚持生存与发展,就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开阔的胸襟。把目光始终定在“来年”,不过分计较今年收获的多寡,这样才能继续鼓足勇气,重新振作精神,超越挫折与失败,永远寄希望于未来,土家族人才能繁荣兴盛。

【以己度人】  意为以自己为标尺,来衡量或揣度别人。以己度人是土家族社会交往中的一种原则。在土家族人看来,己欲人亦欲,己不欲人亦不欲,别人和自己之间是完全可以相通的。在现实生活交往中,只要能够把握“以己度人”的原则,以考虑自己的心思来关照他人,人与人之间自然就和睦亲善。在土家族社会里,以己度人的交往原则不仅适用于族群之外,也适用于族群之内。土家族人对于族群内部关系处理上,同样强调以己度人的原则。在土家人看来,宽恕他人,容忍他人的一些过激行为,也属于以己度人的范畴。坚持以一种博大的胸怀面对世界,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基础。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句民间俗话可以视为土家族人的社会发展观念的一种表达,其内在的核心就在于一个“变”字。在土家族人看来,社会人生处处都存在着变数,世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小到草木荣枯,大到沧海桑田,一切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社会人生也是不断变化的,三十年前如此,三十年后可能就不是这样了。在土家族民间,类似于这样的话还有“千年良田八百主”等,意思都差不多。土家族人认为,社会人与事的变化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一个人可能眼下春风得意,众人瞩目,也可能下个瞬间便成为人所不齿的对象;一个人也可能会眼下默默无闻,但眨眼之间说不定就会青云直上。当逆境来临时,不必灰心丧气,要看到世界、人生都在变化。

【无商不奸】  土家族人对商人的一种定型的经商观念。在他们看来,凡是商人都是奸诈狡猾的,在与商人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尽量少吃一点亏。土家族是一个注重务实的民族,在土家族人心中,经商就是为了赚钱,而商人所赚的钱自然是来自于普通百姓身上。这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使得土家族对商人的定性一时难以改变。直到清光绪年间,土家族地区才渐渐有一部分人开始经营商业。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推行以后,人们普遍对商人经商的认识有了根本的转化,对商人的看法才逐渐有所变化。

【尚力】  崇尚力量。具体来说,就是对人的体力的崇尚,而非崇尚武力。土家族社会普遍地存在着崇尚体力的现象,他们视那些体力超群的人为英雄。譬如其民间传说中的科洞毛人就是他们崇拜的大力士。《摆手歌》中更是对八部大王大加赞美:“八个儿子本领大,捉住老虎当马跨。蟒蛇当做腰带捆,上天捕鹰,深潭擒龙。”类似于这样的传说,在土家族民间文学中普遍存在。在科技不发达的历史阶段,人们崇尚体力,将力大无穷的人奉之为英雄,这一点是能够理解的。

【崇巧】  崇尚灵巧。这里所说的巧,不仅指手巧,更重要的是指心巧。心巧,在土家族词典中就是聪明,就是睿智。崇巧就是对智慧的赞美,对能力技巧的赞美。土家族人既崇拜像织女一样的手巧,又崇拜像歌神一样的心巧,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神灵可以祭祀崇拜。在现实生活中,谁家的孩子若是心灵手巧,能够解决人们生活中的问题,就会受到人们的广泛赞扬。

【抬起木头转不得肩】  本意是指肩扛重物而不懂得换肩的人,比喻人做事呆板,不懂得灵活运用,一味地硬扛。这是土家族民间流行的一句俗话,是对那些愚笨的人一种形象化的批评。在土家族人的社会实践中,固然强调务实,但并不反对灵活的头脑、精明的思索。尽管土家族人承认经验的作用,但他们也知道过去的经验只能说明过去的成功,而不能包办未来。因此,他们办事强调应对复杂事物的机动灵活性,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想得宽,路通天;想得全,路无边”,不善于灵活处理问题,只是一味地按照旧经验办事的人,会被认为是“抬起木头转不得肩”的人。

【硬扎】  土家族社会中的一种人格类型。“硬扎”本为湘西方言中的一个常用词,表示人的身体硬朗、结实。在土家族地区,“硬扎”还借指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高尚,个人能力高强。首先,硬扎表现为有主见,有担当,心怀坦荡无私。其次,硬扎还包含着性格坚强,能忍耐痛苦、抵制诱惑的意思。再次,“硬扎”也指一个人的技艺、能力高强。在土家族的民间谚语中,就有“人穷骨头硬,好汉不弯腰”,“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怕的不做,做的不怕”,“洗就洗个白,染就染个黑”等,倡导人们做人要有骨气,要硬扎。

【鼻涕虫】  土家族社会中的一种人格类型。鼻涕虫,本指蜗牛一类的虫类。在土家族社会里,“鼻涕虫”常用来比喻那些性格懦弱,做事无主见、无原则,经不起诱惑、经不起考验,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中苟延残喘的人。“鼻涕虫”人格恰好是“硬扎”人格的反面。土家族人认为“鼻涕虫”人格,是最没有骨气、最没有价值的人格。

【自食其力】  依靠自己的能力而生活。在土家族社会观念中,自食其力是其社会公平思想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社会公平思想的基础。只要人人都自食其力,就没有欺压,没有剥削,社会就会稳定,矛盾也就会很少发生,人与人之间也就能够处于一种和谐状态。土家族人认为,自食其力,是一个人生存的基础。另外,自食其力还包含相信自己有能力承担家庭重担,不接受嗟来之食,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凭自己的能力生活。自食其力还有一层意思,即能够自食其力的人,本身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也拥有做一个“硬扎的人”的物质基础。

【等级观念】  人类社会中,按照血统、社会地位及社会成就的高低等标准,将人划分为不同等级,高等级者在社会生活中享有更多的权力以及社会荣誉。同样,在土家族社会里,也普遍地存在着等级观念。这一观念的内涵至少包含着这样三层意思:首先,土家族人并不否认等级观念。在他们看来,人的自身能力确实存在着高低之分,个人的体力、智慧、社会生存条件、家庭经济基础等方面,都存在着客观的差别,而这些内在和外在的种种因素都会使得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与社会意识层面中,呈现出明显的区别。其次,土家族社会也提倡对社会等级观念的尊重和顺从。尤其是在土司时期和“改土归流”以后,这种对等级制度的尊重和顺从,更加根深蒂固。最后,土家族的等级观念不是天生就具有的观念,在土司时代之前,或者说在魏晋之前,土家族社会的等级观念其实还不存在,因为那时的土家族先民的主要成分为百濮部落,尚处于一种“无君长”状态。在这种“无君长”的历史时期,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相对平等的,自然也就不会出现等级观念。

【自由观】  对自由的看法和观点。土家族是一个崇尚自由、热爱自由的民族,因而在其社会历史中也有自己的自由观念。首先是人身的自由,即一个人的正当活动不应该受到外力的制约和干扰。其次是财产的权力,土家族人认为,经自己劳动所得的一切财产都是不可侵犯的。再次是生存权利,土家族人认为,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权,没有人能够限制它,也没有人能够剥夺它。

【低调生活】  有意识地克制自己,不与人争强好胜,淡泊名利的一种生活方式。土家族人相信,人应该谦虚地活着。因为谦虚,自然就会低调;因为谦虚,就可能虚心向别人学习更多的东西。土家族是一个务实的民族,而务实这一民族性格的核心,本身就拒绝“高调”。

【亲属观念】  人们对亲属关系的一种认识或看法。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土家族人的亲属观念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父系亲属,他们称之为“族”“家族”或“宗族”;一类为母系亲属。当他们说到亲属的时候,指的则是母系亲属,包括外祖父母、舅舅、舅母、姨妈、姨父、姑姑、姑父及这些亲属所生的子女。

【重婿】  意思是重视女婿。重婿可以说是土家族社会的一种优良传统,在土家族社会里,父母对女婿的态度常常比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亲切。平时生活中,如果女婿来看望岳父母,家里总会拿出最好的东西给女婿吃,而且岳父母还总是亲热地与女婿一起聊天,常常使得自己的儿子对此有一些意见,认为父母对自己还没有对待女婿那样好。当然,女婿到岳父母家,也从来不把自己当客人,就像家中普通成员一样,帮助岳父母家干粗活、重活。如果女婿对岳父母稍微做了一点事,或送来一点礼物,或者其表现稍微高出人一筹,岳父母就会总将其挂在嘴上,逢人就夸,生怕外人不知道自己家有了一位能干、有本事的好女婿。

【女是半边子】  表现着土家族人男女平等的社会性别观念,其意思是女儿是自己的半个儿子。之所以只是半个,是因为女儿以后会嫁出去。在旧时的土家族社会,妇女和男子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大致相同的权利,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从经济角度来看,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在未出嫁之前,父母也会将其财产的继承权用“女儿田”的形式表达出来,即父母要分出一部分田地作为女儿出嫁的嫁资,其田产所得悉为女儿嫁妆,有的家庭还拿出一部分田地作为陪嫁,永远划归女儿所有。在政治方面,女子也能够担任土司的官职,且一部分女子曾成为女土司,像男人一样行使职权。在家庭社会地位方面,女子也可以接受社会的教育,她们与自己的丈夫共同持家。最能显示妇女地位的是在那些招赘女婿的家庭中,女儿的地位比女婿要高。

【寄拜观】  寄拜,是小孩出生一段时间后,父母为了让他能够健康成长,便到处拜寄干亲的现象。这是土家族人的一种生育习俗,其中也隐含着他们盼望子孙繁衍、人丁兴旺的生育观念。土家族人的寄拜对象不仅是活着的成年人,也可以是一些具体的事物。当小孩满月以后,父母们往往会请巫师为小孩推算生辰八字。人们相信,每个人的命中先天都必须“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备,若缺少其中的一项,小孩就不会健康成长,就得在后天进行相应地弥补。如命中缺水,就须寄拜于水井,请水井作为孩子的干爹;若命中缺金,就寄拜于古碑、古石桥;若缺木,就寄拜于古神树;缺土,就寄拜于土地;缺火,则寄拜于灶神。

【东方不亮西方亮】  意思是如果一个人发现东方的天空黑下来,就应该换一个方向,说不定西方的天空还亮着呢。这意思是说“天无绝人之路”。土家族是一个乐观向上的民族,无论遇上什么样的困境,土家族人都始终坚信没有过不去的山沟,没有攀登不上的大山,民谚有“牛大压不死虱子,山高挡不住太阳”。同时,土家族人的乐观自信不是盲目的乐观自信,也不是消极的等待,他们可以忍受失败,可以忍受别人的讥笑,他们心中只装着最终的目标,并且坚信胜利一定属于自己。

【王权神授】  土家族人认为统治者的权利是神所授予的,是一种神圣的权利的政治观念,也是统治者不断强行传播的结果。在土家族人心中,所谓“王”并非是封建社会中的帝王,而是统治溪州等地的土司王。尽管在有关史载中找不到“王权神授”的字样,但是土司王在土家族社会已经远远超过王权神授的水平,土家族人将已故的土司王直接当作神来崇拜。嘉庆《龙山县志》载:“土人度岁……现土风,是日供已故土司神位于屋正面,荐以酒醴鱼肉,其本家祖先设柱门后。”这些记载表明,土司王的王权非但神授,而且他们本身就是神的候补,一旦他们离世,即转化为神。既然土司本人就是神的候补,他们的权利实际上也就是政权与神权的统一,从而在土家族社会里,从唐末五代一直到清代的“改土归流”,土司王权一直未曾动摇过,八百多年,长盛不衰。

【土司观念】  即土家族人对土司的认识,这种认识成为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长期积淀在人们的意识中。这种观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司即朝廷,即君王;一是土司即神。土家族人将土司政权视为“朝廷”机构,因此,他们经常称土司为王,或者“土王”,并称土司下属各级官员为“嘎嚜”,即官老爷的意思。土司们自己的心中,也常常有一种明显的狂妄自大的自我意识,即“我就是君王”。土司在土家族人心中,不仅是君王,而且还是神灵。“土民赛故土司神。旧有堂曰‘摆手堂’,供土司某神位,陈牲醴。至期,既夕,群男女并入,披五花被锦,帕首,击鼓鸣钲,跳舞歌唱,竟数夕乃止。其期或正月,或三月,或五月不等。歌时男女相携,翩跹进退,故谓之‘摆手’”。从地理空间上看,包括土司的整个辖区在内的各个村寨都得举行这种祭祀。湘西一带的土王庙所敬奉的彭公爵主、向老官人、田好汉三位神灵,就在民间被传说成向老官人、田好汉是彭公爵主的“文臣武将”,他们一文一武,协助彭公爵主开疆拓土,打下了江山。在土家族地区,人们崇拜土王的信仰意识中,包含着国家崇拜的因素。

【契约观】  人们对契约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土家族是一个信守承诺的民族,他们重诚信,重守诺,言出必践。在他们心中,与人签订契约,事实上也就等于与神签订了契约,那是神圣不可亵渎的事,无论自己遇上什么样的困难,履行诺言,信守契约都是责无旁贷的。土家族人的契约一般有三种形式,一种属于心约,即双方并不实际签订契约,只是口头上的约定。一种则刻木为契,这是一种很原始的契约形式。其契约往往就是在木块、竹片上用刀刻上记号,然后将木片或竹片一分为二,立约双方各持一半,作为凭据,如乾隆《永顺府志》载:“永邑民俗短裙椎髻,常喜渔猎,铜鼓祀神,刻木为契”,以便遵守。第三种为社会公益契约。无论哪一种契约形式,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应该努力践行,因为这些契约的背后有神在。

【文化专制主义】  一切文化宣传事业都操纵在统治者所统辖的文化机构手中,官方意识压制着民众意识,在文化宣传上没有民主,没有自由,没有百姓的声音。旧时的土家族社会,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明显地呈现出文化专制的特色。尽管民间有自己的文学艺术,有自己的言论自由,但是在官方层面上,百姓是毫无权利的。其主要表现为民众社会生活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土司王政权的掌控,土司可以说一不二,土司的话就是圣旨,就是不可违抗的法律。在统治手段上,土司通过种种残暴的手段,迫使人们服从他们,将他们当做君王来供奉。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不准土家族人迁出自己的统辖区,不准一般百姓包括富裕之家在修建房屋时盖上瓦片。在田地的分配上,肥田沃土都由土司随意圈定,土民如需耕种田地,只能去耕一些偏远的坡地。年节之际,他们强行命令一般百姓要祭祀已故土司,还命各地修建专门祭祀土司亡灵的摆手堂。在文化教育方面,他们不准一般平民子弟上学读书,以免这些人的子弟因为读书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本站所有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违者必究。
© Copyright 2021 湘西土家网 All Right Reaserved.   技术支持:校无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