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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
【字体: 】   【时间:2022/4/2】  【作者:校无忧-Xiao5u.com】  【关 闭】  【打 印

改土归流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

 

20世纪80年代,湘西苗族青年在学习新编苗文课本。 唐克立 摄

 

潕溪学院。(湖南省乾城简易师范学校旧址) 唐克立 摄

陈廷亮 陈奥琳

湘西少数民族地区虽然被历代封建王朝视为“化外”“蛮荒”之地,但从秦汉开始,历代封建王朝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兴办学校,发展教育,不断以汉文化影响和渗透到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也是汉文化逐渐被土家族、苗族同胞所接受的过程。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传播汉文化的学校历史悠久。西汉武帝曾诏令全国设立官学。东汉光武帝武建年间(25—57年),南阳人宋均任辰阳县令,“为立学校,禁绝淫祀”,在湘西五溪蛮地立学校,以改变“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的传统,起到了“人皆安之”的作用。东汉和帝永兴年间(89—105年),武陵郡太守应奉“兴学校,举侧陋”,虽然此前的学校多是招收汉族官员子弟,但对于湘西地区的学校教育发展和汉文化的传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先遣”作用。隋唐时期,中央王朝在湘西地区设学校,推广汉文化,湘西地区学习汉文化的风气逐渐增强。一批土家族、苗族人热衷学习汉文化,如土家族人田英因学习汉文化较深,造诣颇高,唐朝政府任命他为溪州刺史,进“上柱国”。两宋时期,湘西地区的学校教育虽鲜见文献记载,但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湖湘地区的学校教育大为发展,书院和各地州县学蓬勃兴起,湘西地区的学校教育亦应有长足发展。如南宋时,文阁官员王廷珪(庐陵人)因触怒了秦桧奸贼,被流放于辰州,隐居在泸溪的武水口(今泸溪县五里洲),他“明经修行”,有学问,有气节。当时泸溪地僻人疏,文化教育落后。在泸溪县令的要求和支持下,招徒授课,称“东洲书院”。王廷珪在泸溪居住16年,为泸溪培养了一批文化人。他在“讲经授业”之余,从事文学创作,著有《泸溪文集》一书,是我们研究湘西风情和文化教育的珍贵资料。宋庆历年间,泸溪的官绅及殷实户请塾师在家开馆,教育自己的子弟,私塾也从此开始在湘西出现。

元明清初之际,湘西地区进入土司制度时期,封建王朝在加强对土司政治控制的同时,也加紧对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文化控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学校教育,使湘西各民族人民逐渐接受内地汉文化。如元朝时,泸溪县尹王柔克(河南开封人)就在泸溪“兴学化俗,得牧民之体”。元至正年间,达鲁花赤盖忙古在泸溪建县学。明代对学校教育更为重视,明太祖朱元璋就曾说:“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下令“诸土司皆立儒学”。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又下令规定,“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这些措施有利于土司土官文化的提高,客观上也促进了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明朝政府强制学习汉文化的政策,使一些土司、土官及其子弟,往往到附近州县求学读书。明正德初年,永顺土司彭明辅就曾就读于辰州;明万历年间,彭元锦、彭象乾自幼就学于酉阳,“儒学有才名”。万历元年(1573年),永顺宣慰使彭元锦聘请樊子珍、张天佑为教谕,创建若云书院于老司城福石坪,为土司子弟教授“经、史、六艺”。

明朝还在湘西地区建立了一批县学、卫学,如明洪武初重建了泸溪县学,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建慈利县学,正统六年(1441年)建永定卫学,正统九年(1444年)建九谿卫学。这批官学和书院,虽然大多都设在汉族集中的官府所在地,其教授的主要对象是汉族子弟,但同时也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富商大户和邻近的土司土官子弟入学,学习汉文化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对于汉文化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学校教育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汉文化的开始传播,土司时期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第一批掌握汉文化,谙习中国传统典籍和诗文的土家族苗族文人雅士,其中还有少数佼佼者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如永顺宣慰使彭世麒著有《永顺宣慰司志》,记述了永顺宣慰使司历代袭替史实及其境内的山川景物,是研究湖广土司制度的重要著作之一,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土司制度的史记籍。其子彭明道隐居未袭其职,亦撰有《逃世逸史》等著述。

清雍正年间,清王朝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改土归流不仅是一次政治制度的变革,同时也是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大变革。改土归流后,清王朝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新置的各府县随即普遍建立府学、县学和义学,新建和重修了一批书院;与官办学校相辅而行,各地兴办私学也蔚然成风,私塾、族学、社学等竞相设立。湘西地区的学校教育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更迅速改变了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面貌。本文即对改土归流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简要述论。

一、改土归流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兴盛

1.改土归流后湘西土家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

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永顺知府袁承宠在府城(今永顺县治)首建永顺府学宫。永顺府所属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四县亦先后设县学。同年,“题定”府、县学名额:“照例岁科两试,府学各取进十二名,县学各取进八名。”“武童”则“三年一试,照文童额取进”。还规定:永顺、保靖、龙山三县“多取土童,少取客童”,“以土三客一为率”。即当地土家族子弟与汉族子弟,按三比一的比例,录取府、县学学童。永顺县“旧隶土司”,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知县李瑾“依照内地制度”,创建县学,劝土民“勤学乎《论》《学》《庸》《孟》之旨,志精乎《易》《礼》《诗》《书》之学”,期望原土司之地“郁郁乎可与中州颉颃矣”。保靖县“旧隶土司,自雍正七年(1729年)改土后,新设郡县,兴建学校”。雍正十一年(1733年),知县张联珂创建保靖县学。桑植县“自改土立县”,始设县学。雍正七年(1729年),知县连际颖创建桑植县学。因“有慈利县归并户口”,亦“酌定八名内各取二名,其余六名俱取土民”。从政策上向土家族倾斜。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又“题定”:永顺府学“设廪(生)、增(生)各十名,四县各设廪、增各六名”。此后至清末,所设学额未再见变动。

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详准”:永顺府所辖四县设立义学。永顺县,至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先后于老司城、勺哈、县城、王村等处共设义学7馆。保靖县,在县城及苗区排大方、格若等处共设义学5馆。龙山县于县城等处设义学2馆。桑植县,至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先后于县城、上下峒、新司城等处设义学5馆。

义学办学的经常性费用由政府列项开支,另外还置有数量不等的学田,加上好义之士的私人捐赠,使湘西义学办学经费有了可靠的来源。如永顺县义学岁支库银48两,保靖县新童义学岁支库银64两,龙山县新童义学岁收租银7两,岁支司库银2两,桑植县新童义学学田12亩、岁支司库银48两。

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永顺第一任知县李瑾捐建桂香书院。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永顺知府张天如倡议由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捐资,将桂香书院改建为永顺府崇文书院,规模进一步扩大,集府属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生童肄业其中。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改崇文书院为灵溪书院。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又于县城增建大乡书院。保靖县,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于县城外霞林山下建崇文书院;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在县城增设莲塘书院;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于里耶设烟文书院;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于城隍庙旧址设立文昌书院。龙山县,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于北门外建云从书院;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县人张廷辉捐资,将云从书院迁于东门外,改名锦文书院,规模扩大。桑植县,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知县钟人文于县城西隅创建崇文书院;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更名澧源书院。

在官学发展的同时,永顺府所属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私塾亦随之兴起。永顺县,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塔卧率先设立私塾,万坪、毛坝、王村、列夕、颗沙、石堤、大井、勺哈、首车、施溶等乡村都开办有私学,至清末私塾已遍布城乡,共200余馆。保靖县,改土归流后私塾在全县城乡发展起来,多以村寨、街巷联合设馆,平民子弟亦可就近入学。据统计,至清末民国初年,共有私塾百余处,学童千余人。龙山县,改土归流之初,即有少数外地塾师来县开馆办学,至嘉庆以后,全县城乡私塾盛行,在人口较多的村寨和集镇,每二三十户或四五十户即共设一馆。桑植县,清代私塾亦盛行,有家族办的族学,有村寨合办的村学,还有富户自己单独延聘名儒在家设馆的。内半县的凉水口、仓关峪、廖家村,外半县的县城、南岔、马合口、洪家关等地,私垫最集中。至民国初年,全县尚有私塾一百余馆。

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废科举、兴学堂以后,永顺灵溪书院改为永顺府官立中学,县以下较大的集镇建初级和高级小学堂。永顺府所辖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清末共有高等小学堂5所、初级小学14所。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永顺府官立中学改为五属(即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古丈5县)联合中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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