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溪十八峒起义 九溪十八峒起义是泛指元、明、清三朝发生在湖南西北部(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怀化等地)、湖北西南部(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今重庆)东南部(今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地的苗族、土家族、瑶族、侗族等各少数民族不堪封建统治者残酷压迫,而发生的一系列的起义事件。九溪十八峒起义中以土家族、苗族人民为主爆发起义的次数最多,在西南地区具有较大的影响。元朝统治者进入江南后,对南方少数民族采取“招讨”措施,到处派兵征夫、烧杀掠夺。各族人民屡起反抗,大者数万人,小者数千人,斗争此起彼伏。元至元二十年(1283),沅、辰、澧、施、黔等地九溪十八峒诸蛮,“设伏险要,以木弩竹矢”反抗元军,这次抗元起义有力地支持了合川钓鱼城、彭水绍庆府等地的抗元战斗。明朝建立以后,因“西南戍守将臣不能宣布恩威,虐人肥己,至今诸夷苗民困窘怨怒”。设立的卫所军户霸占平民田土,驿站勒派夫马,骚扰少数民族,不断引起这些民族的反抗。自洪武五年(1372)至崇祯十七年(1644)间的200余年间,九溪十八峒少数民族不断的起义,据统计多达300余起。清代建立后,民族矛盾日益激化,黔、湘地区的土家族、苗族、侗族人民为反抗清朝统治又举行了一系列反清起义。土家族川楚白莲教大起义、乾嘉苗民大起义就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代表。 |